有不少人想知道精研科技子公司亏损后对失败,原股东遭母公司索要天价赔偿和一些关于疫情哪个行业不赔的题,下面让小编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吧!
编辑陆克彦
编辑林腾
一起价值7800万元的投诉,让精研科技走上舆论风口浪尖。
3月10日,晶研科技公告称,公司已就与陈明芳、郑宜林的业绩补偿纠纷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该诉讼。涉案金额788.013万元及利息。
这场纠纷源于两年前精研科技的一次收购。2021年,晶研科技从陈明芳等人手中收购了深圳市安芯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部分交易对价作为业绩押注金额支付。
公开信息显示,精研科技是一家金属粉末注射成型产品制造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近年来,已成为折叠屏手机供应链中的重要厂商。Antesin是一家智能音频软硬件开发商。2018年转型为ODM代工厂,客户包括OPPO、魅族、联想、哈曼等品牌厂商以及电商。
2019年,安信营收过亿,市场份额位居全国前十。但进入2021年以来,安信业绩突然急转直下,亏损加剧,甚至影响了晶研科技自身业绩。因业绩未达到目标,晶研科技向陈明芳等原股东提出按照约定金额进行补偿。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协议本身。为何已经亏损的子公司还要向母公司精研科技支付巨额赔偿?
表现不达标,提出赔偿7800万。
晶研科技公告显示,陈明芳、徐明强、严伟军、贺浪为安信公司原股东。其中,徐明强持股50股,陈明芳持股25股,严伟军、贺浪分别持股125股。
2021年,精研科技与上述原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精研科技出资18亿元,转让四家原股东6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徐明强持股降至20股,陈明芳持股降至10股,严伟军、贺朗持股降至5股。
交易对价分三期支付。第一期3000万元在协议签订后支付,第二期6000万元在股权变更后支付,第三期9000万元作为业绩金额。转让方向精研科技承诺,公司2020年非净利润扣除额达到1200万元,公司2021年非净利润扣除额达到2400万元,公司2022年非净利润扣除额达到3600万元。
协议约定,若上述押注无法实现,转让方应向晶研科技进行现金补偿。应付补偿金额为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股权价格-转让方补偿金额。
不过,安信近年来的经营情况并没有达到预期。据晶研科技显示,安鑫2020年非税后净利润为121707万元,2021年前非净利润为-577378万元,2022年净利润为-44515万元。
据此,精研科技主张绩效补偿。根据协议规定的公式,转让方应向晶研科技支付绩效补偿总额405亿元。扣除第三笔交易金额9000万元后,四家转让方晶研科技还应获得赔偿315亿元。按照比例,陈明芳应承担的绩效补偿金额为788.013万元。
今年3月,晶研科技将转让方之一陈明芳及其丈夫郑宜林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承担上述业绩补偿金,并额外支付违约金300万元。
赔偿计算方法遭质疑
一位长期处理上市公司对纠纷的律师告诉界面新闻,上市公司签订业绩对协议很常见,但晶研科技与安信四家原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条款较多。无理取闹。
协议约定,若转让方未能完成对履约,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履约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股权估值-转让方补偿金额。
律师表示,协议中,将赔偿金额与净利润挂钩没有题。题在于,公式中的“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之和”最多为零,不应该为负数。
“如果是零,最多就是兑现补偿承诺。如果净利润是负数,也就是亏损,那么正数或负数都会产生无限倍数。换句话说,“公司输得越多,精研科技能从中获得的收益就越多。他通过对协议赚到的成倍增加,最终导致对赔偿金额远高于股权转让价格。”该律师表示。
此类事件在业内并非绝无仅有。2015年苏州富丽与浙江广播电视台的演出补偿纠纷案与此案类似。
苏州富力在投资协议中规定了业绩指标。若浙江广电业绩不达标,大股东杭州中洲将对苏州富丽进行现金补偿。补偿公式为增资人增资总额。根据这个公式,如果公司利润为负,则补偿金额将超过投资金额,导致公司亏损,而投资者将获得更高的现金补偿金额。
杭州中院在裁定中认为,当实际净利润为负数时,应视为目标公司无实际竣工金额,“实际净利润”和“实际竣工金额”不能完全理解为同一理念,否则会出现目标公司损失越多,投资者得到的补偿越多的现象,违反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最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仅支持与增资等额的赔偿。
2017年,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就曾发生过类似案件。
本案中,法院认定,“常州工交所作为增资后新增股东,与原股东黄进、邱景辉签订业绩对协议,目的是为了激励公司大股东、管理层努力经营公司并获得经营效益。作为回报,当公司经营未达到预期时,可以从原股东黄进、邱景辉那里获得相应的业绩补偿,而不是从公司亏损中获益。因此,上洼公司的损失金额不能作为计算业绩补偿的依据。常州产业交易所主张权利的赔偿总额应以承诺净利润400万元为限,相应地,其获得的业绩补偿金额应为16万元。
案件一审判决后,常州工交所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是为了收益,但一般情况下收益并没有那么高。每年20已经算很高了。晶研科技的协议规定,收益会翻倍。而且相当于精研科技拿下60%的股权,一分也没出,老股东还要还,确实不合理。”上述律师表示。
拖累上市公司业绩
在2021年财报中,晶研科技解释了安信经营业绩低于预期的原因。主要是公司规模快速扩张背景下,研发人员配置过多,部分材料滞缓;以及整体生产管理、量产规划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影响了整体盈利能力。
被晶研科技告上法庭的陈明芳认为,安芯近年来业绩不佳。一方面,由于疫情影响,几乎所有同行企业都在亏损;另一方面,精研科技在市场下滑阶段仍在扩大规模。包括在常州设立分公司等,进一步加剧了亏损。
陈明芳告诉界面新闻,她没有参与安信的任何经营事务,公司其他股东在经营过程中也没有向她征求过任何意见。她没有在Anthem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也没有从Anthem领取任何薪水。
“协议签订后,持有60%股份的精研科技实际控制了公司。公司的所有经营决策,无论大小,均由精研科技做出。最终,因为业绩“不符合标准,没有参与行动的人被起诉。法院,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行为,”她说。
陈明芳还表示“协议当时明确规定‘受让方或其继承人或允许受让方不得针对非本协议明确当事人的高管、董事、合伙人、代理人、代表、专家。顾、员工、关联方、继承人或允许的受让人提出追索或获得追索权’,但精研科技也将我丈夫告上法庭,并冻结了他名下的资产。”
晶研科技在公告中表示,郑宜林作为陈明芳的丈夫,在对目标未完成的情况下,游说股东群中其他原股东与其一起对公司进行打击,否认经营亏损事实,以达到目的是不支付绩效报酬。与此同时,股东中,郑宜林一直代表陈明芳的股权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因此,股权投资、转让、等行为属于两被告共同经营行为,业绩报酬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郑宜林告诉界面新闻“我和安信老股东徐明强、贺浪、严伟军是老朋友,他们几个都有一个聊天群。晶研科技扬言要起诉后,我在群里发声帮助妻子处理纠纷,并对精研科技的无理做法表示异议。但在安信,我没有签署过任何文件,公司的经营从未与我有关,公司办公室也没有我的任何信息。从未享有过任何‘股东权利’。”
针对郑伊琳的回应,界面新闻向晶研科技求证,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在子公司安泰信亏损加剧的同时,晶研科技自身业绩也陷入泥潭。
2023年一季度,晶研科技营业收入302亿元,同比下降31.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4332万元,同比亏损。扣除非净亏损4482万元,同比亏损;2022年,精研科技营业收入2508亿元,同比下降1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32亿元,扣除非合规因素后的净亏损275亿元。业绩发布后,晶研科技已连续两个交易日跌破跌停。
对于2022年巨额亏损的事实,晶研科技此前曾解释过原因消费电子行业遭遇寒冬,终端客户需求不及预期,部分客户削减订单甚至取消项目。此外,子公司亏损也影响了上市公司的业绩。由于持续亏损,晶研科技暂停了之前已获批的历时近7个月的募资扩产计划。
至于外界对其子公司安信高额赔偿的质疑,截至发稿,晶研科技尚未做出回应。
今天关于精研科技子公司亏损后对失败,原股东遭母公司索要天价赔偿和疫情哪个行业不赔的相关话题就解到这里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也请大家持续关注本站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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