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是罪恶产物,林锦平马克思对私有财产权的两次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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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马克思对私有产权的批判包括哲学批判和历史唯物主义批判,前者主要存在于《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前,后者主要存在于《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尤其是《资本论》。他们通过手稿揭示了私有财产权不是自然权利,而是基于公民社会的权利。用私有财产来表达人性,意味着人与人关系的全面异化。马克思对私有财产权题的两次批判并没有明显的区别,后者是前者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化。马克思对私有财产权的批判不是一般的道德批判,但如果认为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排除了理解私有财产权和的道德维度,那也是一种误解,尤其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误解。这就是“历史相对论”。学说+经济一元决定论”。


在洛克、边沁等开创的自由主义传统中,私有财产权、自由、平等可以说是自由主义的三位一体。其中,私有财产权牢牢占据着基础地位,被认为是自由主义的基石,以至于有“没有财产权就没有正义”的说法。然而,这些私有财产权虽然在古典自由主义中被认为是正义的基础,却一直受到马克思的尖锐批评,因此罗尔斯、哈耶克、诺齐克也不得不回应马克思的批评。本文的目的是考察马克思对私有财产权的两种批判,即哲学批判和历史唯物主义批判,并对其批判所拓展的题提出一些看法。私有财产权。它的基础是


一、马克思对私有财产权的哲学批判


马克思对私有财产权的思想和批判可以追溯到《莱茵报》时代。在此期间,作为一名编辑,马克思有机会遇到很多题,比如私有财产权是否合法等。穷人捡枯枝、贸易自由、关税保护等题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律保护强者的财产权,但弱者的权利不受法律保护。如果理性、正义、人性得不到落实,弱势群体的尊严、正义、人性就会荡然无存,本应实现普世利益和正义的国家最终会变成维护特殊利益和私人利益。现实与意识形态的冲突和混乱导致马克思对国家、法律及其复制品——黑格尔法哲学提出质疑,从而引发了反对国家、法律和法哲学的运动。——公民社会和政治经济学——批判性研究。这些题和批判性反思的早期成果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其序言、《论犹太人题》、《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神圣家族》等一系列著作。ETC。这一系列作品也揭示了早期对于产权的思考。


1私有财产权不是自然权利,而是公民社会成员的权利。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关于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是现代社会特征的思想,并从黑格尔的历史观出发,取代和批判了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对立的分析框架。基于思辨哲学的自然状态与政治国家二元对立的框架,将自然法学者从自然状态推论的自然权利还原为公民社会成员的权利。他分析说,人并不是“生来”就拥有自由、平等和私有财产的权利,而是在公民社会中“生来”就拥有自由、平等和私有财产的权利。“自然”赋予的不是“自然”赋予的,而是基于公民社会而获得的,因此的主体是“公民社会的成员”而不是“自然人”。公民社会的成员与国家公民社会分离和划定界限,从而成为“对自己、私人利益和私人任意行为封闭的个人”,与社区分离,并且“利己主义”。在这里,“无非是利己的人的权利,是脱离他人和社会的人的权利”。“自由是做和参与所有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事情的权利。”以及“作为一个孤立的、自我封闭的整体的人的自由”。平等就变成了这种自由的平等。也就是说,“每个人都被平等地视为独立、自由的单子”。私有财产成为这种自由的具体应用。这是“独立于他人、不受社会影响地享有和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一种自私的权利”。因此,成为人类通过消极自由和平等实现的追求,但这种人类追求以私有财产为基础,以孤立封闭的利己主义个人为出发点,最终使这种追求变得荒诞而现代。神话。


2私有财产是人异化、生命异化、劳动异化的结果。这一观点在《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中得到充分体现。在这部手稿中,马克思通过对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分析,指出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结果,只要劳动的异化就意味着人的异化,私有财产也就意味着人的异化。异质性。这与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题》中已经指出的私有财产的主体是孤立的、封闭的、自私的人,即异化的人是相反的。至此,马克思可以大有文章指出私有财产“原罪”的根源。在《旧约》中发现“自我”人们是如何通过“非异化的人”进化出人的异化和劳动的异化,并最终将私有财产定义为原罪的结果,或者说——劳动的异化,或者卢梭一样,私有财产的出现扣除是个人能力不断提高的结果。然而,经历了费尔巴哈对宗教的批判并对自然法采取批判态度的马克思并没有选择这条道路。他要做的就是从当前有关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分析一系列与私有财产有关的悖论以及从中看到的题的解决方案。因此,在指出私有财产来自于生命的异化、人的异化、劳动的异化之后,他突然说道,“后来这种关系变成了一种互动关系”,“一方面,私有财产是外部的。一方面,它是劳动被外化的产物,另一方面,它是劳动外化的手段,是这种外化的实现。”指出异化与劳动的内在联系,从而直接指向私有制带来的人性的异化,从而有助于提出通过私有制实现人的解放题。财产,至少从亚当斯密开始,“当人们谈论私有财产时,他们总是认为它与人以外的事物有关。但当人们谈论劳动时,我认为确实如此。在斯密的帮助下,劳动从人的外在行为解释为人的存在方式和本质,使劳动成为财富的唯一来源和人类解放的道路。私有财产之所以是私有制,是因为它隐藏着异化的人类本质,通过批判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国民经济,可以揭示人类解放的道路。


3由于私有财产意味着人、生命、劳动的异化,保护和捍卫是一种综合性的异化关系。首先,私有财产权意味着漠视所有权和无财产的区别,混淆人与物。这是因为,私有财产权的建立是以每个人都拥有私有财产为前提的,将劳动视为人的内心生活的一种存在方式,将其视为每个人都可以拥有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权是不可或缺的。被剥夺基本权利的理论前提和现代论据。然而,无论私有产权的出现多么“神圣”,都无法掩盖私有产权在另一个层面上暗含的人的贬值。马克思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为“私有财产关系潜在地包括作为劳动的私有财产和作为资本的私有财产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两种表现形式的相互关系”。这意味着关系的充分发展意味着“整个社会必须分为两个阶级,即有产阶级和无产工人阶级”,并且“工人必须被降格为商品,降格为工人”。最低的商品。”这意味着。”和“如果你把自己降格为生命活动,你的本质就仅仅变成了维持自身生存的手段。”因为,作为‘公平竞争’的市场,忽视了人与物之间的天然差异,而市场这因为它会忽视这样一个事实这里本质上是资本的战场,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奔跑、抛弃精神梦想的天堂。第二,当私有财产被尊重为社会的基石和基本人性时私有财产是一种,它带来了关系的全面异化。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产物,但一旦产生,它就成为异化劳动运作的手段。因此,当私有财产被尊重为一种基本权利时,异化劳动不仅使人对自己的劳动产品、对自己的生活异化,而且导致人与人关系的全面异化,而且异化个体生命和物种生命,最后,由于私有财产超越了人性,通过异化劳动成为人类的存在方式,私有财产必然使人类的其他生命活动无法逃脱异化的命运、艺术等都只是特殊的生产方式,受普遍的生产规律支配。”由于私有财产作为“人类生活的物质和感性表现”,标志着人的异化,一切形式的生命活动都以此为基础。当涉及到私有财产时,无论是精神生活还是现实物质生活,都无法避免被异化的命运。


4人类的出路在于将自己从人性的侵犯和私有财产的“普遍统治”中解放出来。既然人的异化源于劳动或私有财产的异化,那么要回归人的生存方式,就必须从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入手。异化劳动解决题人性题无异于同义反复。那么,一个有希望的方法可能是从使异化劳动成为现实的私有财产开始。这正是马克思所主张的。马克思此前在《论犹太人题》中曾指出,“犹太人的社会解放就是社会从犹太精神中解放出来”。马克思还强调,要消除一切人类关系的异化和扭曲,回归人性,就必须消除私有制和对世界的感情和思维方式。他说“私有制让我们变得如此愚蠢和片面,以至于事物只有在我们拥有它们的情况下才能存在,也就是说,如果它们作为资本为我们而存在,或者如果我们自己拥有它们的话。“当我们吃它、喝它、穿它、把它放在家里时——简而言之,当我们使用它时——它就是我们的了。”私有财产也助长了我们扭曲的欲望,它阻碍了我们开放我们的感官。自由而美好地体验世界。“因此,废除私有制意味着人类所有情感和品质的彻底解放。”而这样的解放国家就是他笔下的共产主义,因为“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即人的自我异化,因而是通过人并为人而对人类本质的真正所有权”,即,对社会的回归,即对人的回归。这种回归是彻底的回归,是在过去发展的所有财富范围内有意识地实现的回归。”当然,这种扬弃的历史任务只能由无产阶级来承担,因为它已经被剥夺了人类外在和内在的一切财富。他们是私有财产权的受害者。他们有最大的理由站出来宣告“我没有位置,但我必须成为一切。”换句话说,无产阶级承担废除私有财产权的历史任务,无非是把社会强加给无产阶级的“无产阶级”原则上升为废除私有财产权的社会原则。无产阶级必须消灭自己,因此也就消灭了无产阶级并使无产阶级化的对立的私有财产。”而且,因为无产阶级的解放包括普世人民的解放,因为它包含着痛苦和痛苦。人性。彻底的奴役。


私有财产的各种悖论似乎表明了一个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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