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属于什么样的情形,离婚后哪些财产成为个人财产?

大家都想了解一下关于离婚后哪些财产成为个人财产?和离婚房产属于什么样的情形相关的话题,下面就让小编带各位了解离婚后哪些财产成为个人财产?的案。


男女离婚后,双方主张自己名下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哪些房产可以归类为动产呢?


1.以一方名义购买并在婚前全额支付的


如果一方在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并支付了全款,那么无论产权是否登记,该房屋都是其个人财产,所以实践中基本不存在争议。而且法院的判决也比较一致。


2.婚后以一方名义购买并全额支付的个人财产


如果结婚后一方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一套房屋,并且房屋的全部费用来自于个人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全额付款是指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如果有贷款的话,全部贷款金额必须用个人财产偿还,这样的话,房子也是个人财产,所以实际上是个人财产形式的变化。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一方的房屋


如果房屋作为礼物或遗产收到,但立遗嘱人或捐赠者明确将其仅授予遗嘱或礼物协议中的一方,则该房屋将成为该人的个人财产。


4.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产


这个情节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男女双方结婚前父母购买的房产并没有明确分给男女双方,而是属于婚前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另一种情况是,父母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有明确约定,则属于子女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成都离婚之后多久买房算首套?

离婚后在第一套房子居住的时间


《成都购房指南》指出夫妻离婚后未再婚,且家庭在两年内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的,拥有房产数量按照拥有房产总数计算。离婚前的家庭。这意味着,如果家庭在婚姻期间拥有房屋,则离婚后两年内任何一方购买的房屋不被视为第一套房子。离婚后两年内任何一方购买的商品也包含在计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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